广州禁用13种建材
广州市建委近日发文规定,从8月1日起,在广州市新建、维修和装饰工程中,禁止使用焦油型防水材料等13种落后产品;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建材企业不得组织生产。
据了解,这13种产品属于污染环境、影响人体健康或技术落后、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建材,其中包括焦油型防水材料、纸胎油毡、PVC塑料油膏、聚氯乙烯胶泥、含聚乙烯醇缩甲醛的粘胶和涂料(107胶、106涂料等)、进水口低于水面(低进水)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、一次冲水量在9公升以上的坐便器、水封小于5厘米的地漏、实腹钢窗、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、铸铁截止阀、溶剂型内墙涂料等13种产品。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设计、施工、建设开发、监理单位,将按《广州市建筑条例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